院发〔2022〕1号
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
院内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明确责任、加强管理、保障师生人身安全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2〕11号)、《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(2021年修订)》(校发〔2021〕173号)文件精神,经2022年6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(其中组长负主要领导责任、副组长负重要领导责任、成员负直接责任)。
组 长:周晓勤 郑福胜
副组长:左文杰 刘 鹏 董景石
成 员:(由基层各单位负责人构成)
刘 强 程亚兵 王 昕 周立明 孔繁森
董立春 王 顺 张 富 吴 宏 曲兴田
许树新 杨 洋 张 双 吕兴武
秘 书:苗 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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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20日